信息公开编号:CN ZC G6 Z2 0H03000005 000001
西安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声明:本企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,本企业对公开的所有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。本企业承诺:我企业型号为XSJ5120TBC6的重型柴油车符合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六阶段)》(GB 17691-2018)b阶段、 《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)》(GB 3847)和《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》(GB 1495-2002)第II阶段的要求,同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。
第一部分 车辆信息
第二部分 发动机信息
第三部分 检验信息
第四部分 污染控制技术信息
本车型环保关键零部件(发动机、喷油泵、喷油器、增压器、EGR、ECU、排气后处理系统、排气消声器)明显标注了永久性标识,标识内容包括该零部件的型号和生产企业名称(全称、缩写或徽标),详见附表。
第五部分 制造商/进口企业信息
37、法人代表:张琪
38、地址: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渭阳三路439号
39、联系电话:029-86046626
附表
注:排气后处理系统标识应标明排气后处理系统型号及其生产企业、封装生产企业、载体生产企业和涂层生产企业。
企业名称: 西安石油机械有限公司
信息公开时间:2020-12-31